所有这些都意味着,国家和企业实体压制有关 Covid-19 或其他问题的虚假信息充其量只能是一种缓解策略。我并不是说它们无效——远非如此。当虚假信息急剧增加,可能对人类健康造成直接危害时,它们尤其重要。但它们对于所追求的最终目标来说根本不够有效,特别是当社会存在严重的结构性问题,为虚假信息提供了肥沃的土壤时(例如,最近刚果的埃博拉疫情;另见此处和此处)。即使在没有严重结构性问题的社会中,真正需要的是长期、持久的预防措施,这些措施不是控制信息,而是赋予个人权力,让他们能够更好、更严格地选择值得信赖的信息来源。
换句话说应对信息疫情的长
期解决方案与应对大流行病的方案相同——在人群中建立抵抗力(即使不是完全免疫)。显然,永远不会有虚假信息疫苗,尽管社会科学家实际上已经通过让个人接触虚假信息的方式进行了一些有希望的“接种”研究,使他们能够识别未来何时使用此类方法(例如,参见此处和此处)。因此,建立抵抗力不可避免地需要采取各种措施,希望这些措施能够产生协同作用。这需要时间、资源、领导力和公众信任。例如,各国、社交媒体公司和公民社会需要更广泛地推广良好的信息卫生习惯,就像他们今天推广洗手一样。教育课程不应仅仅注重传达事实(例如,摄入甲醇 WhatsApp 号码数据 不能治愈病毒,反而会导致失明和死亡),而应注重培养好奇心和批判性思维,并应明确涵盖虚假信息。
作为个人,我们需要在网上保持一定的社交距离,,不要传播你无法核实或一无所知的信息,即使这些信息来自你的家人、朋友或其他群体成员。像《新冠病毒大流行筛查》这样的资源是一个不错的起点。
这切对人权律师意味着什么
在应对病毒式虚假信息时,长远来看至关重要,人权机构不应只关注各国和其他行为体当前正在采取的措施,尽管这些措施至关重要——一方面要确保言论限制措施不过分,另一方面要确保将病毒式虚假信息造成的社会危害 您可以用牙套吃什么 降至最低。最重要的是,在公众对疫苗的信任已严重受损的情况下,确保未来任何能够阻止新冠肺炎疫情的大规模疫苗接种工作都不会被虚假信息严重破坏。
作为其监督职能的一部分,人权机构还需要策略性地向各国及其他相关行为体提出关于长期问题的问题。你们正在采取哪些措施来帮助本国民众应对未来疫情的错误信息?你们具体做了哪些工作来建立公众对公共卫生传播的信任?你们具体做了哪些工作来推广准确的信息?你们具体做了哪些工作来教育本国民众如何识别和应对错误信息?你们咨询了哪些专家?你们 手机号码 是否有一个持续的审议程序,以便定期思考如何做得更多?你们是否观察过其他国家的做法?只有解决这些问题,各国才能真正履行其尊重、保护和实并保持谦逊花点时 现人权的义务。只有提出这些问题,人权机构才能确保自身对公共福祉的贡献。